
四川-南充-营山县
南充市人民政府:你市《关于阆中至营山高速公路采取BOT模式建设的请示》(南府〔2016〕70号)收悉。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,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。一、原则同意阆中至营山高速公路项目采取BOT方式建设。二、授权南充市人民政府,严格按照相关法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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